管道内窥镜检查判定规则
日期:2024-12-03 15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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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管道内窥镜检查判定规则:
(1)裂纹。当光束照射被检测物表面,观察到黑色或者亮色线条,且在一定的放大倍数下,线条有不规则边缘时,判定为裂纹。当裂纹较宽时,可测量探头的测量影响线会发生弯折。
(2)起皮。当光束平行照射时,观察到在凸起部分背后有阴影;改变光束照射角度,则观察到表面凸起部分与周围被检测物有明显分界线,判定为起皮。
(3)拉线和划痕。在光束照射下,观察到表面存在较规则的连续长线,判定为拉线。
(4)凹坑凸起。光束以一定角度照射时,与周围被检物边界连接,无分界线。离光源近的部分有阴影,离光源远的地方有亮影,为凹坑。光束以一定角度照射时,与周围被检物边界连接,无分界线。凸起部分有亮影,且背后阴影为凹坑。当凹坑较深或凸起较高时,可测量探头的测量线会发生弯折。
(5)斑点。在光束照射时,观察到与周围被检物色泽不同的光滑无凹凸表面为斑点。
(6)腐蚀。光束照射下,观察到块状、点状不光滑表面,在一定放大倍数下轻微凹凸不平为腐蚀。
(7)未焊透。观察到熔化金属与母材、焊缝层间有明显的分界线。
(8)焊漏。光束以一定角度照射时,观察到与熔化金属相连,无分界线的凸起时为焊漏。
(9)多余物。光束以任意角度照射时,存在与周围基本被检物颜色、亮度有差异的结构以外的物体为多余物。
(10)装配缺陷。检测时观测到不符合图样技术条件的结构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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